三名冒充国家干部骗租营运轿车、商品房等,尔后伪造有关证件予以典当或买卖的被告人,分别被控犯有诈骗罪。昨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嘉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合议庭经过半天的审理,决定择日另行宣判。
据指控,2003年9月,被告人郑成海、叶美新、金勇单独或结伙预谋后,冒充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干部,先后骗租了被害人胡某的2000 型桑塔纳轿车、戴某的红旗牌轿车、叶某的帕萨特轿车,然后伪造车主的身份证,将车辆典当给典当公司,分别骗取22万元、17万元和28 万元。同年11月,被告人郑成海、叶美新等冒充青田县纪委干部,骗取了两辆帕萨特轿车,并将其中一辆以2.5万元的价格转卖。
2004年4月,郑成海、金勇等人通过房屋介绍所介绍,承租了市区下吕浦的一处商品房,尔后伪造该房的房产证等证件,将该承租房出售给他人,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从而骗取被害人王某48万元。
此外,被告人金勇伙同他人以秘鲁币调换人民币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2万元。被告人郑成海伙同他人伪造了两辆出租车的营运车辆更新申请表和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等材料,骗得陈某20万元定金。被告人金勇还伙同他人窃取了被害人胡某金穗卡内的3.05万元现金。 |